您好!欢迎来到五五勾勾信息网B2B商务平台![请登录] 免费注册
免费发布产品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服装鞋帽箱包、钟表眼镜 > 正文

河南扬博防雷检测有限公司河南防雷检测报告防雷检测验收

发布时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一条  申请单位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撤销其许可证书,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的;

  (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施工的;

  (四)防雷装置竣工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中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或者他人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
1.该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2.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数据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本站用户自行发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由各公司自行发布,请在交易前确认真实合法性,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请谨慎!
Copyright © 2010-2019 www.55j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五五勾勾信息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38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