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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姻律师丨离婚如何分割不同性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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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姻律师丨离婚如何分割不同性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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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介绍
【顶泰法律咨询电话:18080821639;02,-61644044br>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br>
2.婚后购买的商品房

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br>
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

(a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br>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br>
(b)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br>
更多法律知识:http://www.dggfl.net/html/2017/htjf-0925.988htmbr>顶呱呱小顶法律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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